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429元
今年前三个月,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9.2元,增长12.7%。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,工薪收入2426.2元,增长5.9%;经营性收入243.1元,增长33.5%;转移性收入943.4元,增长27.5%;财产性收入77.8元,增长5.2%。
一季度,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334.2元,增长18.6%。其中,家庭经营现金收入523.2元,增长24.1%;工资性收入715.3元,增长1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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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季度CPI上涨8.7%
一季度,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8.7%,涨幅同比提高5.7个百分点,其中,城市上涨9.1%,农村上涨8.5%。
在八大类商品中,呈现“五涨三降”之势,分别为:食品价格上涨21.7%,拉动物价总水平上涨约7.5个百分点;居住价格上涨6%;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2.7%;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.8%;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.7%;衣着价格下降1%;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.8%;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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