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出让土地拍卖公告
长国土告字[2008]01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国土资源部39令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经长丰县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,报长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;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该宗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表:
编号:CF0708 ;土地位置:双凤开发区境内;土地面积:63933.3平方米(95.9亩);土地用途:商业、住宅;容积率:3.1 ;建筑密度:不大于30%;绿地率:商业不小于20%、住宅不小于40%;出让年限:商业40年、住宅70年;参考价:120万元/亩;竞买保证金:3000万元;备注: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文本及长规要字[2007]7号
注:
1、该宗土地面积以实际量算为准,按房地产现状条件供应,无条件服从城市规划要求,按照规划要求退让城市道路红线,
2、土地出让价格系指土地供应总价,不含契税和报建费;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按规定交纳
3、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长丰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。出让地块具体拍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。
4、竞得人凭《成交确认书》、拍卖文件办理项目立项、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,与我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、契税等费用,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。
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(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;竞得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,须就项目开发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。
三、竞买登记
竞买人须于2008年1月7日至1月29日到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,办理竞买登记手续,逾期不再受理。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,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9日下午15:00(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)。
四、拍卖时间和地点
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08年1月31日下午15时,拍卖地点: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;拍卖地址: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2楼。
五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:
1、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
联系地址: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51号(县国土局四楼)
联系电话: 0551-6680166
2、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
联系地址: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二楼
联系电话0551--2692077
联 系 人: 付先生、崔先生 、邵女士
开户单位: 长丰县会计核算中心
开 户 行: 县联社
帐 号: 20000011303610300000018
长丰县国土资源局
二00八年一月四日
HOUSE365张晓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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