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
合国土资公告[2007]16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经合肥市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批准,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
出让方式:挂牌 地块编号: BHC-01、02 土地座落:徽州大道 四至范围:东至徽州大道 南至杭州路 西至西藏路 北至方兴大道 土地面积(亩) :284.667 规划用途:商业 办公 住宅 出让年限:40年 70年 容积率 : 酒店、办公≤4.2;住宅≤3.2;商业、办公≤3.5。建筑密度:酒店、办公≤35%;住宅≤20%;商业、办公≤35%。绿地(化)率: 酒店、办公≥35%;住宅≥40%;商业、办公≥35%。参 考 价(万元/亩):111 (不含契税) 竞买保证金 :5000万元 注: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。
二、竞买人资格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(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
三、竞买登记
竞买人须于2008年1月4日至1月29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,办理竞买登记手续,逾期不再受理。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,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9日上午11:30(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)。
四、挂牌时间和地点
1、挂牌日期为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31日,挂牌时间为上午9:00-11:00、下午3:00-5:00。
2、挂牌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。
五、 其他
1、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。出让地块具体挂牌条件详见挂牌文件。
2、竞得人凭《成交确认书》、挂牌文件办理项目立项、企业登记等有关手续后,与我局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、契税等费用,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复和土地登记手续。
3、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,我局将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,直接进行土地登记,并由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。
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: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2楼
联系电话:2692079、2692076
联 系 人:吴先生、王先生
合肥市国土资源局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
HOUSE365 张晓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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